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根据《学院博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21〕93号)、《学院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办法》(华南农办〔2021〕92号)和《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。由导师本人申请,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材料,审议并表决确定了学院2022年博士生导师、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拟推荐名单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1-3)。
公示有效期: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31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。
联系人:章老师 联系电话:852860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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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