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2022级研究生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2〕53号),以及《学院植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2022年3月修订稿,评选办法链接如下:/2021/0723/c12043a287136/page.htm)等文件精神,现将植保学院2022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评选指标
我院可推荐博士1名、硕士4名参与学校的遴选
注:硕士研究生申请需按照附件名单,即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《2022级满足成绩条件学生名单》
(二)评选条件
1.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
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(共同第一作者,排序需第一)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:
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;
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;
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。
2.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
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,且满足以下一项:
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%;
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(含并列第一)。
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,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(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、授权发明专利等)。
3.对在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,应予以一票否决。
(二)评审流程
1.学生申请。研究生本人在9月15日下午5点30前提交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包括本科成绩单、科研成果、竞赛成绩等,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院楼229,电子版发送至2309601039@qq.com。
申请材料包括:
(1)电子版:《2022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2022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2022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》(附件7);
(2)纸质版: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,一式一份,双面打印;
(3)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: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;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(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、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);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(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,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,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,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)。
2.学院初审。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,包括相关证明材料(本科成绩单、科研成果、竞赛成绩等)进行审核,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,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。
3.学校评审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、公示。
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852860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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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