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毕业生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参评2020-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我院研究生参评2020-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毕业年级在学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指标
教育厅下达我校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的指标共18人,其中我院可推荐3人,最终由学校统一评审。
三、评选条件
按照附件5: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的通知》规定的具体条件进行评选和推荐。
四、评选方式
全校统一评审。
五、表彰形式
省学位委员会、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评审要求
1.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时间界定:入学年度9月1日——2021年3月31日。
2.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推荐人选公示三天后上交学校。
3.以下材料请于4月13日(周二)下班前送至植保院楼101。
(1)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推荐表(附件1);
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候选人的科研成果、实践创新成果、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。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和论文全文。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(提交后不予退回)。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复印(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)。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(附件1)装订在一起,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;
(2)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评选详细信息表(附件2),(电子版,电子版发邮箱958528343@qq.com);
联系人:杨宇姣 陈珊珊
地址:植保院楼101
联系电话:85286032
邮箱:958528343@qq.com
附件2: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评选详细信息表(学生填写,学院整理汇总).xlsx
附件5: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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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9日